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張國鈞:國安法無先例可循 如法官理解有出入 會研究完善條文
【有線新聞】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極上訴得直,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指《國安法》屬新法例,在執行條文時沒有先例可循,認為如果在執行時與法官對法例的理解不一致,會研究完善條文。
支聯會就拒交資料案終極上訴得直,法庭指控方大篇幅遮蓋調查報告等文件,令被告無法抗辯造成不公。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指《國安法》實施五年,屬於新的法律制度,法官及執法機關對於條文的理解可能會有分別,會研究完善執法機關處理程序,「在執行法律時,執法機關會有理解,否則執行不到。但他們的理解與事後法院内法官對有關條文的理解會否有出入呢?特別是新的法律條文無先例、案例可循,在理解上有時可能會有出入,絕對不出奇,最重要是我們執法時,大家都會是正直的,我們用法律、證據行事。」
他強調國家安全的威脅會不斷演變,不應忘記香港仍然存在國安風險,相信隨國安案件的執法,法律界和社會大眾會更理解相關法律條文。
至於去年《施政報告》提出,政府會積極推動設立體育爭議解決制度,張國鈞指目標今年年中物色到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的仲裁機構,機構運作不是商業為原則,「很多運動員錢不多,沒有太多錢打官司或做仲裁,他們會卻步,失去意義。因此如果涉及體育界運動員與屬會之間的爭議,先導計劃的仲裁機構需要是公益性質,鼓勵運動員參與,當然會有燈火油蠟開支,但政府會動用内部資源幫忙,令運動員不會因為金錢問題卻步。」
張國鈞又希望體育仲裁不受地域限制,研究容許在海外訓練的運動員透過網上出席仲裁處理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