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備第二個十年醫院發展計劃 醫管局:涵19工程項目 議員倡內地建港人醫院
【有線新聞】政府邀請醫管局籌備第二個十年醫院發展計劃,並預計於2026至2036年內實施。有議員提議在內地興建港人醫院,醫衞局則認為各地政府有責任為居民提供醫療服務。
政府自2016年起推行第一個十年醫院發展計劃,興建、重建和擴建多間醫院,計劃目前共進行16個項目,總承擔額超過1863億元,預料完成後可為公營醫療系統增加約220萬平方米樓面面積。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在立法會表示,隨著本港人口結構、規劃和發展的情況轉變,需要調整第二個醫院發展計劃。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當年的規劃涵蓋了19個工程項目,目標是額外提供九千張病床以及其他所需要的醫療設施。隨着本港人口的結構、規劃和發展的情況轉變,醫務衛生局和醫管局有必要將第二個醫院發展計劃規劃周期,包括去到2040年以及以後,並且推算醫療服務需求以及所需要土地供應和狀況等。」
港人北上就醫成大趨勢,有議員則關注計劃會否擴大至在內地興建港人醫院。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接下來的規劃第二個醫院計劃,會否考慮直接由醫管局或資助其他機構,在內地興建更多港人醫院,或改為替香港部份人士購買內地醫療服務。」盧寵茂:「在考慮跨境醫療上,政府會堅持一個原則,就是每一個地方應該承擔着自己為本地市民、居民提供醫療服務的主體責任。」他重申本港醫療目標是港人留港就醫,指未來會配合政府政策檢視計劃,適時公布修訂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