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兩人暴動罪成申上訴 一人獲判得直、撤銷定罪
【有線新聞】2019年理大衝突,兩人暴動罪成申請上訴,其中一人直接獲判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另一人上訴許可不獲批。
被告林阡晴和廖康良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當中廖康良暴動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上訴庭指警員供稱被告是當晚最後一個跑入甘肅街被捕的人,但與開始拍攝拘捕行動的時間不符。片段亦顯示被告並非警員聲稱由他獨自一人控制,原審沒有解釋為何信納警員證供及片段,裁定定罪不穩妥,批出上訴許可,並直接視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和擱置判刑。
至於林阡晴,原審沒有接納她在場是單純為了急救而非參與暴動,證據分析並無不妥,上訴庭拒絕批出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