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成功舉報最高獲$3,000獎金 設「評審委員會」審核 有居民憂破壞鄰里關係
【有線新聞】房委會再出新招打擊濫用公屋,下周三實施「舉報濫用公屋獎」,實名舉報令濫用公屋戶遷出,最高可獲3,000元獎金及感謝狀,房委會設評審委員會審核舉報。
為了打擊濫用公屋,房委會主動查核以外,下周三開始成功舉報會有獎金。舉報必須實名、年滿16歲,透過舉報郵柬、網上表格或者舉報熱線提供真實確切資料。為免胡亂舉報,每宗舉報有「評審委員會」審核,接見舉報人和評審,舉報最終令房署成功發出「遷出通知書」就可獲最高3,000元獎金。
何先生:「我們知道都會舉報,但不是為了獎金。(為甚麼?)正義一點。」Bonnie:「想做好事就不會覺得麻煩,因為這件事本身就不公平。(為甚麼?)因為他明明都已經很有錢,還需要政府的幫助,都有點不太公平。」
有居民擔心破壞鄰里關係。林太:「已經住了這麼久,不應該也住了這麼久,你突然間去舉報別人,不是這麼好。」李先生:「這些政府調查吧。我怎樣會有證據?我問他有沒有錢,難道他回答我很有錢嗎?當然不會吧。」
若同一濫用公屋個案有多於一人舉報,獎金如何處理由評審委員會主席作最終決定;而在「舉報濫用公屋獎」實施前已實名舉報、調查又未完結,一旦證實舉報屬實,房署會聯絡舉報人是否參加獎勵計劃。房委會會在屋邨派發單張同張貼海報,鼓勵居民舉報懷疑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