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議員問能否以大額罰款換保留僭建物 甯漢豪不同意做法:免予下一代錯誤訊息
【有線新聞】政府計劃修訂《建築物條例》,加重不遵辦樓宇檢驗及修葺命令、嚴重僭建物不遵辦清拆令等的刑罰,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不同意透過繳納罰款容許僭建的做法,以免給予下一代錯誤訊息。
針對大廈外牆石屎剝落、紅山半島僭建、地盤工地事故等意外,政府提出修改《建築物條例》,提高不遵辦樓宇檢驗及修葺命令、嚴重僭建物不遵辦清拆令等的刑罰。有議員問可否以繳交大額罰款,容許沒有安全風險、不影響外觀,而業主又願意定期檢查的非嚴重僭建物避過清拆。選委會界別洪雯:「一方面為庫房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加快處理僭建物,可讓政府集中處理有安全隱患的,或對周邊人士有影響的僭建物。」甯漢豪:「我們不想走這條路,主要兩個原因,第一不想給下一代覺得可以用錢去『買起』一些違法的事情。第二即使有人士檢查過,如僭建一個地庫或天台多了一層,有人士能憑肉眼檢查說安全,但不要忘記龐大的潛建物新建時沒有入則。」
今次政府希望同時重啟十多年前的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有議員稱新界部分村屋由於住屋需要會加建至3、4層,收緊法例是懲罰新界人。鄉議局(經民聯)劉業強:「現在收緊法例名義上是打擊嚴重僭建,但是市區的僭建很多難以在外觀上看到,如地牢和雜物等,變相其實只是打擊新界村屋、懲罰新界人,我覺得絕對有保留。」甯漢豪:「新界的豁免屋宇是基於一些歷史原因,對他們有一些特別和寬容的要求,不過都是暫緩的執法。」
政府會在本今月底起進行兩個月的諮詢,目標是2026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