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下周一起展開諮詢 違規者最高罰款30萬、監禁3年
【有線新聞】房屋局下周一起為「簡樸房」制度展開諮詢,建議違規者最高罰款30萬和監禁3年。
房屋局建議出租不符最低標準分間單位的業主或「二房東」須負上刑事責任,目標明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爭取同年通過,最快第四季開始登記單位,為期12至18個月。登記期及寬限期結束後,會有序執法。當局建議簡樸房最低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樓面至天花板最少有2.3米等,杜絕「閣樓房」、「樹屋」等不適切居所。
有立法會議員指目前劏房租管的登記情況不理想,認為簡樸房制度的罰則要更有阻嚇力。九龍西(民建聯)鄭泳舜:「因為簡單說簡樸房標準是涉及人命,簡樸房標準令到有任何意外發生、令劏房居民有生命危險是不可接受,所以罰則有一定阻嚇性,簡樸房罰則要求一定要比劏房租管高。」九龍西(西九新動力)梁文廣:「最低準則會否是根據劏房總數將每間房租金總數加起來,最低罰則一定比這個數高,原因假設一個單位劏了5間房,每間收1萬租,只最後只罰他4萬,罰款還比總租金收入低,阻嚇力會成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