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倡屬會訂「指定目標」選拔運動員 霍啟剛:培訓或參與特定賽事時考慮
【有線新聞】港協暨奧委會公布屬會管治守則,總會選拔運動員時可考慮「指定目標」,副會長霍啟剛解釋是培訓或參與特定賽事考慮,總會日後應清楚解釋和加強溝通。
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體育總會有鋪排,每一個運動比賽上希望達到目的,當然取得獎項是其一。但要了解很多體育總會甚至國家地區出賽,每個不同等級比賽中會給予不同機會予不同成績運動員,因為要建立梯隊,甚至有些國家地區綜合運動會,不會派A隊,派第二隊成績未很好運動員有大型比賽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