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月內修例 干犯國安罪行不能擔任註冊社工 i-Cable 2022年05月07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政府打算今個月內修例,被裁定干犯任何國安罪行的人不能擔任社工。 勞福局及社署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社工註冊條例》的附表,被裁定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包括干犯《港區國安法》的四項罪行以及《刑事罪行條例》之下、叛逆罪及煽動罪等,都不能擔任或不得繼續擔任註冊社工。當局又說在附表內列出所有危害國安相關罪行並不可行,因為有些罪行元素表面看來不一定與國安有關,要視乎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