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總會機構管治方案明出爐 據悉涵蓋運動員選拔、總會董事會組成等
【有線新聞】體育總會機構管治方案明日出爐。消息指,會訂出六大範疇,包含243個項目,讓70多個體育總會於兩年內完成檢視。
據了解,方案涵蓋運動員選拔、總會董事會組成、部分職位的職能,但不會「一刀切」要求所有總會跟從。以選拔為例,消息人士稱不能單純以運動員成績作為選拔準則,要綜合考慮個人賽與團體賽表現、培養第二梯隊的需要等,總會須列出選拔規則。至於未達要求會否懲處,消息人士沒有直接回應,只說會協助總會去改善,於審視港協的會員申請時會考慮總會達標情況。
消息又指,方案會著墨教練及裁判培訓,將目前體院負責的教練培訓工作改由港協暨奧委會負責,涵蓋非精英項目及新興運動,更有系統處理教練工種資歷,推動運動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