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玻璃樽嬰屍案 兩男女認阻止埋葬屍體罪 各判囚9個月
【有線新聞】屯門玻璃樽嬰屍案,一對男女承認阻止埋葬屍體罪,判監9個月。
案件今年年初為兩名被告欠租業主收樓而揭發,案發在2022年及23年,案情指女被告分別因為流產及墮胎,誕下兩名26周及28周的男嬰,被告在警誡下指男嬰一出生已經死亡,她與男被告之後用高濃度酒精保存屍體。
裁判官判刑時指兩人被評估為有吸毒,兩具嬰屍的肝臟都驗出可卡因,雖然女被告聲稱流產與吸毒無必然關係,但裁判官認為被告犯案有機會為了隱藏其他罪行,例如謀殺,批評用玻璃樽藏屍是不尊重,亦阻礙查找死因,判兩人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