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3歲女童被迫賣淫 14名嫖客被捕包括3官員 19歲主犯判囚9年
【有線新聞】湖南省新化縣發生一宗震驚社會的賣淫案,引發關注。一名13歲女童在暑假期間被強迫賣淫,遭到至少14人性侵,當中包括多名官員以及學生,當中3人犯案時僅未滿13歲。事後女童亦難以重返校園,更多次離家出走,其父親心痛表示:「她現在連初中都沒讀完,以後怎在社會上生存呢?」
女兒突失蹤 李父闖賓館尋人揭發案件
根據內地傳媒報道,事發在2023年7月25日,學校正值放暑假,當時13歲女童李曉霞(化名)突然失蹤,其家人報警並四處尋找其下落,惟一直未有發現。至其失蹤的第3日下午,李曉霞突然透過社交平台快手私信其母親,透露自己在朋友家中,需要借錢購買生日蛋糕送贈朋友。李父隨後迅速趕往女兒提供的地址,惟現場未有見到其蹤影,最終從其朋友口中得知女兒正身處賓館。
李父心中感到不安,於是再次報警,並帶同友人一同前往賓館。李父進入賓館房間後,發現女兒與一名陌生男子在一起,「我真的想動手了,這是個嫖客!」當晚,李曉霞被送往醫院檢查,而經警方調查後,證實李曉霞曾多次遭到性侵。
8成年人涉性侵 當中包括3官員
今年5月,湖南新化縣法院查明,在2023年4月至7月27日,共有8名成年人、6名未成年人,對李曉霞實施犯罪行為。根據一審刑事判決書披露,主犯劉男作案時17歲,他於2023年4月左右得知女童李曉霞與多人發生過性行為,便萌生想帶對方賣淫賺錢的想法。至4月22日,他透過社交軟件聯絡李曉霞,兩人先後發生3次性行為。
事後,劉男先後與7名成年人達成嫖娼約定,在當地的賓館對李曉霞進行性侵,當中包括新化縣油溪鄉人大副主席龔昊東、新化縣審計局工作人員羅偉,以及新化縣交通局工作人員王澤宇。據一審判決書,2023年6月27日,龔昊東與王澤宇玩時,向他推薦加了劉男微信。案發後,3人都遭開除黨籍與公職處分。
19歲主犯獲利9,500元 被判囚9年2個月
事件中,劉男從中獲利約9,500元,期間李曉霞多次表明不願意賣淫,惟被劉男以分錢或謊稱「最後一次」哄騙、糾纏,強行要李曉霞賣淫;甚至指使李曉霞的男友羅某,將李曉霞約出來,再強迫她接客。
李曉霞遭遇的侵犯遠不止於此,李父指出,在2023年4月、6月、7月份,甚至有同校的學生侵犯了女兒。據判決書顯示,共6名被告人是在校學生,在共同犯罪中,6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與此同時,還有3名罪犯作案時年僅13歲。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劉男因犯引誘幼女賣淫罪、強姦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9年2個月;其餘7名成人均犯強姦罪,刑期在3年2個月到4年6個月不等。7月,二審刑事裁定維持原判。
女童最終綴學 父親:以後怎在社會上生存呢
李父表示,自己在新化縣經營小生意,與妻子因家庭矛盾於2022年10月起分居,從此自己獨立照顧三名兒女,當中李曉霞是家中長女。他又說,女兒在升初中前成績都較好,事件發生後,在有關部門協調下,為女兒安排轉校。
怎料上了一個學期後,女兒開始找借口逃學,甚至勉強上學一年後,女兒多次離家出走。其中今年9月,女兒多次失蹤,最終他與警方及學校通過手機定位,在南京尋獲女兒。李父感嘆道,女兒現時已經綴學,然而初中未畢業,擔心她日後沒法在社會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