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潑水節向警員及記者射水 三男襲警等罪成囚28日
【有線新聞】三名男子涉嫌去年九龍城潑水節向警員及記者射水潑水,襲警等共6項罪名成立,各判監28天。
控罪指,三人去年4月9日在九龍城向3名輔警和3名記者及攝影師射水,被控襲警和普通襲擊等罪。辯方求情說,案件有別於大規模暴力衝突,不是在遊行集結拒捕,當時不是處於動盪的社會背景,被告的行為不會鼓勵他人跟隨,極其量只導致氣氛高漲。
裁判官判刑時說,各證人沒有明顯實際傷勢,但眼鼻遭到近距離射水,感到不舒服和有一定痛楚,法庭需令公職人員受保護和尊重,判他們各監禁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