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康文署外聘工程顧問公司實習生作供 稱「唔係好識睇」裝配圖
【有線新聞】MIRROR演唱會案,繼續傳召康文署外聘顧問的相關人士作供,當時輔助上司審核懸吊設施的實習生指自己不太懂得看工程圖表,只是居中與藝能聯絡。
案發時是土木工程系三年級生的馮帝文,作供後離開法院,他前年到康文署外聘工程顧問公司「輝固」 實習,負責輔助上司溫志華檢查MIRROR演唱會的天花結構負荷及核對數據。馮帝文稱當時是他第一次接觸負重表及懸掛裝置的裝配圖,自己「唔係好識睇」,亦不了解LED屏幕鋼索可承受重量的計算方法,因此向溫志華請教。又指在演唱會前曾經與代表藝能工程、名叫「阿祖」的人通電話,但記憶模糊,只想起自己問過「阿祖」
裝配圖上的負重比例,「阿祖」亦有告訴他懸掛設備總重量如何計算。馮帝文指自己將電話內容報告溫志華後,已經沒再參與演唱會相關工作,亦沒有參與實地視察。
辯方盤問時提到溫志華審核圖則時未發現出錯,馮帝文核對亦沒發現問題,質疑兩人「係咪兩對眼都睇唔到?」馮帝文答不肯定,稱如果當時有留意到錯處,會先向上司交代。
控方亦傳召專家證人,指藝能提供的不同圖表展示「四面台」方向不統一,文件無提供承重等數據的計算方法,審核的人應小心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