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申海外證人視像作供遭駁回 控方否認差別對待
【有線新聞】支聯會及三名前正副主席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鄒幸彤申請海外證人視像作供遭高等法院駁回。
鄒幸彤和李卓人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鄒幸彤自行陳詞,指今年1月申請海外證人以視像作供後,立法會才通過基本法23條,包括修訂列明國安案不得藉電視直播聯繫海外證人,對國安案與一般案件被告構成差別待遇,質疑修訂是針對她的申請,欠缺正當目的。政府解釋修訂是要排除證供被干預,鄒幸彤就舉例跨國販毒案,比較巴士寫口號的國安案,前者證人被騷擾風險更大。
法官李運騰問,如果證人身處對香港不友善國家,控方與當局交涉會否出現困難,鄒幸彤指法庭經考慮後可以不批准申請,修訂是對國安案被告有偏見,而一刀切剝奪法庭的酌情權。她說在目前政治環境,身處海外才能毫無包袱作供,她計劃傳召的五個海外證人,四個都被拒入境,反映干預來自本地而非海外。
鄒幸彤續指,政府不放心法庭能作合適決定,任何尚有獨立意志的法庭都要面對這份不信任和隨之而來的壓力和手段,要求法庭守住司法尊嚴。控方回應指修訂絕非針對鄒幸彤,控方亦須傳召證人來港作供,不存在差別對待。
三名法官退庭商議15分鐘後拒絕鄒幸彤的申請,意味案件明年5月開審時,如果辯方傳召的證人未能來港出庭,都不能以視像形式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