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例將規範科企加強監管平台內容
【有線新聞】歐盟就《數碼服務法》達成共識,將要求Google、Meta等科技巨頭自費加強監管內容,嚴打假資訊、誤導消費者,亦禁止針對兒童賣廣告,違者可被罰款,甚至逐出歐盟市場。
經歷16小時馬拉松式商討,歐洲議會終於就《數碼服務法》內容達成共識。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維斯塔格形容法案能保障權益和網絡安全:「不再只流於口號,現實中違法的行為,在網上也應同樣視作違法辦理。」
法案針對擁有超過4500萬用戶的「超大型網上平台」,Google、Facebook母公司Meta、蘋果、微軟、亞馬遜等多間美國科技巨頭首當其衝。要在歐盟市場營運,這些巨企需要收緊監管,並自費繳交最高佔全球年收入0.1%的「監管費用」。
法案禁止針對未成年人賣廣告,亦不得利用宗教、性別、種族,政治觀點等敏感資訊賣廣告。誤導消費者交出個人數據或使用特定服務,這類俗稱「暗黑模式」的手法亦被禁止。
歐盟及成員國有權存取大型科技企業的演算數據。面臨公共危機或衛生威脅時,歐盟有權要求科技巨企限制平台上的威脅訊息,為期三個月。違者最高面臨相當於全球總收入6%的罰款,重犯者更可能被禁止於歐盟市場營運。歐洲議會下月底將派代表團到美國矽谷,聽取Meta、Google、蘋果等公司的意見。
《數碼服務法》文本定稿後,便可交予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正式表決通過,最快可於明年下半年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