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新聞》涉辱警違守則案上訴 港台工會、記協勝訴 通訊局:研究判詞決定下一步
【有線新聞】港台節目《頭條新聞》被通訊局裁定違反電視業務守則,上訴庭裁定港台工會及記協部分勝訴,撤銷相關警告。通訊局指會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頭條新聞》其中兩個部分2020年被通訊局裁定違反電視節目守則,當中「無品芝麻官」的主持人提及醫護因缺乏個人保護衣物罷工,另一角色回應稱「醫生不夠口罩要出聲,衙差就大把有得剩」,經司法覆核推翻違規裁決。而另一集「驚方訊息」安排演員王喜飾演「忠勇毅」,穿警察制服從垃圾桶冒出,說出警方疫情期間取消巡邏等對白,通訊局和司法覆核都裁定違規。
港台工會與記協以及通訊局都提出上訴,上訴庭三名法官頒書面判詞。針對「無品芝麻官」部分,上訴庭認為通訊局裁定違規時,必然將「大把有得剩」之中的「大把」界定為事實陳述,但沒有提出理據,即使港台提出這是有事實支持的誇張論述,並提出有新聞報道支持,通訊局亦只視為意見,沒有解釋為何不接納,裁定通訊局沒有採取正確處理方式、屬根本錯誤,同意原審法官指違規是站不住腳。
而「驚方訊息」的部分,上訴庭指通訊局與原審法官都只著重考慮開首與結尾的表達方式,做法在法律上錯誤,認為節目內容亦至關重要。判詞認為「驚方訊息」內容似乎是針對警方的防疫資源和抗疫表現,演員多集都以相同方式出場,可能只是節目導入手法(jingle),未必構成對警方社會地位的侮辱和誹謗,決定撤銷通訊局對港台發出的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