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法官續引導陪審團 需考慮被告知情範圍是否達成串謀
【有線新聞】「屠龍小隊」涉嫌策劃2019年民陣遊行放炸彈,法官繼續引導陪審團,提醒須考慮「屠龍小隊」成員對於12月8日行動的知情度,再界定他們是否屬串謀一分子。
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法官張慧玲向陪審團重溫案情,指屠龍小隊有共識不會使用槍及炸彈,引述從犯證人黃振強稱透過另一被告吳智鴻獲取兩枝槍,純屬是自己的私心。黃振強於群組對話提及「會放魔法」、「引戰」等用字,並兩次提醒成員在12月8日民陣遊行不要攜帶裝備,而另一被告嚴文謙亦曾詢問黃振強當天「需唔需要避」,顯示屠龍小隊成員知悉12月8日有別於早前行動。
法官提出黃振強為何於群組中明言不會用槍械及炸彈,但提及會於油站「放魔法」即汽油彈,提醒陪審團要思考黃振強到底向成員透露多少內容;法官再指即使「屠龍小隊」成員對於在12月8日行動接送槍手或製作炸彈不知情,陪審團仍需考慮成員對於行動的知情範圍,以及整個串謀的規模,再判斷他們是否屬串謀的一分子。
由於案件涉及大量通訊軟件對話,法官稱引導會至少持續至星期五,下星期再讓陪審團退庭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