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餵野鴿條例今生效 當局落區宣傳 議員籲加強執法培訓免「口同鼻拗」
【有線新聞】政府修訂禁止餵飼野生動物條例擴展至野鴿,同時加重最高刑罰,今日生效。環境及生態局落區宣傳,有議員認為政府應加強培訓,確保相關部門有效執法。
中環街市一帶「鴿患」嚴重,連接街市的天橋早年已加裝「鳥線」,不過早上所見,仍有野鴿在「鳥線」內逗留,中環街市的簷篷亦有野鴿聚集。有清潔工指不時會有人來投餵野鴿,不過近期頻率減少。
清潔工葉先生:「很多,一大堆大米,丟一次好幾斤,(丟完之後會很多)鴿子來,非常多鴿子。(記者:會有多少?)一、兩百隻最少。(記者:是每天嗎?)不是,他這段時間少了點,之前更多。」
立法會早前通過政府修訂,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條例範圍擴展至野鴿,刑罰提高至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亦引入定額罰款5,000元,新例即日生效。環境生態局署理局長黃淑嫻、漁護署署長黎堅明在新例生效首日,連同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在將軍澳落區宣傳,向市民派傳單,「幫忙轉告朋友這訊息,我怕有時他們太有愛心,(市民:這樣不會餓死牠們嗎?)牠們會回歸自然的,天然生境中也有食物的。」
有市民覺得條例有否足夠阻嚇力,在於當局執法的程度。馮小姐:「我想執法人員多些巡邏,真的成功捉到並罰款,那就真的有阻嚇。」新界東南(民建聯)議員李世榮:「執法人員範疇多了很多,房屋署、其他政府部門、康文署都有,因為可以在私人處所執法,所以我們懇請漁護署或當局需要向其他部門做好執法培訓的工作,以免有『口同鼻拗』的出現。」
條例生效初期有一個月適應期,違例者會被口頭警告,9月1日起,執法人員就會向違例者發出5,000元定額告票。政府每逢週末會在野鴿黑點設置攤位宣傳,又教導市民撥打「1823」舉報餵飼野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