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消費券周四發放 林鄭稱與社交距離措施沒矛盾 籲毋須急使用
【有線新聞】第一期5,000元消費券星期四會發放予630萬市民,使用期至10月31日,政府呼籲市民毋須急於外出消費。
第五波疫情陰霾未散,一萬元消費券,當中一半星期四到手。鄧先生:「都是日用品,其實一萬元說多不多說少不少。」高婆婆:「買些花膠,請朋友飲茶,多點社交活動。」霍先生:「困了很久,暫時未能外遊唯有去酒店度假。」
去年取過消費券、用開哪個平台,第一期要沿用,支付寶、Tap&Go、WeChat Pay的用戶星期四會收到短訊或應用程式通知,一次過收到5,000元。
用八達通的要分兩期,星期四起可以到交通費補貼站、便利店和超級市場等拍卡,先領取4,000元,不過八達通儲值上限是3,000元,市民可以拍多幾次領取。
五月底或之前用完4,000元,最快可以在6月16日收到1,000元尾數,要注意的是4,000元最遲要在10月底前用完,否則就領取不到餘下1,000元。
不過每日仍有幾千宗確診個案,此時派消費券刺激經濟,會否和抗疫背道而馳?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我未必是最掌握情況,包括是消費券,因為消費券是財政司司長在兩年預算案提出,是財政司司長辦公室有專責小組去做。不是叫市民急着去用,如果有長時間不用急於去用,一定是抗疫為先,一定要服從社交距離措施再去用消費券,不存在任何矛盾。」
這期消費券其實有七個月期限,去到10月31日。如果上年用開的支付工具帳戶已經失效,可以向政府更新資料,但必須使用同一個工具的另一個帳戶,會遲一點才領取到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