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關鍵基礎設施|多名議員關注行業範圍 鄧炳強:首階段先指明大型、重點企業
【有線新聞】政府提出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立法,加強大型設施電腦系統的保安能力,多名議員關注「必要服務行業」的範圍,傳媒、通訊軟件、外資會否規管。政府強調,只要是必要服務就會規管,立法後會分階段指明關鍵基礎建設營運者,首階段先指明大型和重點企業。
政府公布立法框架後,首次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討論,八個必要服務行業,包括資訊科技、銀行及金融、通訊及廣播等,多名議員關注規管範圍。法律界林新強:「局長說營運者要提供必要服務,包括通訊廣播、傳媒和電台,包不包括。」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電台服務是有相關必要性。」
科技創新界邱達根:「電子支付是不是?我個人意見認為電子支付對經濟影響,是符合我們所說『對社會有重大影響』。」選委會界別吳傑莊:「即時通訊、社交媒體,這些未必沒有了它不會很大影響,但溝通不到也很麻煩外國的平台會不會納入今次規管?」鄧炳強:「主要是說是不是必要基礎服務,公司是在外國公司還是本地公司是沒有分別,做法也是一樣。」
立法只針對設施的營運者,但機構不時外判電腦系統服務,議員關注如何釐定營運者與分判商的責任。選委會界別陳曼琪:「意外出事的原因是營運者不能控制,法例上會不會賦予營運者絕對責任?」鄧炳強:「營運者必須在香港有辦事處,有責任可以負,如果是外判商,未必全部在香港。」
政府會在立法後一年內成立專責辦公室,由資訊科技辦、警察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和法律專家組成,預計40至50人。辦公室會分階段指明哪些企業屬關鍵基礎建設營運者,第一階段先指明大型企業。
鄧炳強:「專責辦公室指名關鍵基礎建設營運者時是會分階段,第一階段推出時,有很多很大型明顯的企業已經在第一階段會即時推出,有一些個別機構需要時間提升,或者幫助才提升到,我們會分階段指明為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
選委會界別馬逢國:「會不會提供白名單或黑名單參考,例如這一批就不符合標準,這些就可以。」鄧炳強:「白名單我們未來可能會考慮,但不會即時,白名單需要經過一段時間,有很多公司做了,知道做得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