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搶文件案 梁國雄藐視立法會罪成 加監14天 i-Cable 2022年03月29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在2016年立法會會議搶走官員的文件,裁定藐視立法會罪罪成,判監14天。 梁國雄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藐視罪,控罪指,他於2016年11月15日立法會會議搶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引起騷亂,令會議程序中斷。案件在2018年被無限期擱置,至去年9月發還東區裁判法院重審,梁國雄否認控罪,今日被裁定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