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CHAT|議員倡規管彈床遊樂場 文體旅局稱不屬正規體育 陸頌雄:奧運都有
【有線新聞】近年跳彈床遊樂場大受歡迎,惟不時發生事故導致有參加者受傷,有議員關注文體旅局會否聯同體育總會就場地設計及運作制訂指引。文體旅局副局長劉震今日(19日)在立法會上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不認同市面上的跳彈床行為屬於正規體育活動,因此沒有打算由文體旅局政策層面作有關體育項目的規管。不過,工聯會陸頌雄議員立就質疑劉震對運動的定義,並反問「奧運都有呢個項目,點解唔係運動?」
多名議員今日在立法會上關注彈床遊樂設施的規管情況,其中民建聯議員梁熙稱,指現時政府對有關處所的規管模糊,體育總會一直未做好監督責任,認為必須有一個政策局或相關部門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角色,去牽頭及統籌相關的規管工作。他又指,「(跳彈床)呢個係一個高風險嘅運動,叫得運動,點解文體旅局唔願意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角色?」
民建聯的劉國勳亦指出,「彈床是一項運動」,奧運亦有彈床項目,因此文體旅局有一定角色在,又關注文體旅局會否聯同體育總會,就場地設計及運作制訂指引,讓跳彈床普及化及更安全。
劉震:不認同市面上跳彈床行為屬於正規體育活動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回應時,指出由於各體育處所及遊樂場所性質不盡相同,因此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因應各體育運動及處所的性質,以不同方式作出相應的規管。就彈床而言,如屬供作體操項目用途的彈網,其運作需按相關體育總會既定指引操作,使用者亦需經專業訓練或有認可教練從旁指導。另一方面,舉辦或經營彈網運動的人士亦可參考生產商就這些設施發出的安全設置及使用指引,並按需要聘請合資格人士指導彈網使用者正確的操作及使用方法。政府會繼續留意不同處所的情況,並因應該些處所的性質以及實際運作模式,考慮是否需要作出規管。
文體旅局副局長劉震就回應指,人類不同的行為包括出行、娛樂等,都可找到對應的體育活動項目。他舉例指,步行有競步、開車有賽車、打遊戲機有電子競技,「但係咪所有行為有對應體育項目,就要由體育角度出發作出規管,呢個未必合適。」他解釋,從事專業體育活動需要有嚴格的指引,有關的體育總會亦會頒布合適規範及嚴格要求,與日常生活行為或娛樂不同,因此不認同市面上的跳彈床行為屬於正規體育活動,亦沒有打算由文體旅局政策層面作有關體育項目的規管。
質疑「運動」定義 陸頌雄:奧運都有彈床項目
不過,工聯會議員陸頌雄就質疑劉震的說法,反問「奧運都有呢個項目,嚟緊巴黎奧運都有得睇」,形容百思不得其解,「如何定義運動?所有嘢都係人類的活動嚟㗎啦。」劉震回應時就指,人類的行為涵蓋種類非常多,亦很容易找到對應的體育項目,但並非每一個人類活動都需要從體育專業角度去規管。他又舉例,如日常駕駛安全不適宜以賽車運動準則去規管、步行風險亦不會以競步項目要求規管。他重申「唔代表唔需要規管,而係唔應該由專業體育活動要求去規管。」
另外,對於有經營者會要求參加者簽署俗稱「生死狀」的免責協議書,以卸除自己的管理責任,法律界議員林新強指出,「生死狀」、「免死協議書」等不具備法律效力,導致市民以為「冇得追」,放棄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政府能夠多作宣傳,並規管相關協議,以避免被人濫用。
麥美娟則強調,根據《管制免責條款條例》禁止營商者藉合約條款或其他方法逃避民事法律責任,如這些俗稱「生死狀」的免責協議書看來是用以卸除或局限因疏忽而引致的法律責任,則雖然消費者簽署同意該協議的條款,亦不得單憑這點認為該人表示自願承擔任何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