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逾40宗入境申請獲「原則上批准」
【有線新聞】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推出以來,共批出103宗淨資產審查,「原則上批准」超過40宗入境申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覆議員質詢指,計劃由3月推出至5月底,投資推廣署收到超過3,000宗查詢,接獲逾250宗申請,最多來自非洲的幾內亞比紹、有100宗,其次有92人來自瓦努阿圖。而入境處亦接獲90宗入境申請,「原則上批准」42宗,申請人可逗留不多於180日,按承諾來港投資。新計劃下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元,獲批後一般可攜同受養人來港逗留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