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首案|湯家驊:煽動罪門檻高 一般人毋須過慮 惟講少句為佳
【有線新聞】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煽動罪入罪門檻高,光明正大的人毋須過慮,但呼籲市民講少一句為佳。
涉案Facebook專頁「小彤群抽會」4月底起分享鄒幸彤悼念六四的個人經歷,當中有帖文提及支聯會綱領,包括「平反八九民運」等內容。警方國安處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新修訂的煽動意圖罪,被捕人士涉嫌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
條例訂明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發布或輸入有煽動意圖的刊物,最高監禁7年;若涉及勾結境外勢力,最高監禁10年。新修訂的煽動意圖除了引起對國家機構、特區政府和立法、司法機關的憎恨、藐視,或對其離叛,還針對國家根本制度。國安處指被捕人士就是挑起市民對這三個機構的憎恨(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煽動罪入罪門檻高,一般市民毋須過慮。湯家驊:「干犯煽動煽惑罪有兩個很重要的元素,一個是效果,一個是意圖。兩個元素要同時間滿足,而且毫無合理疑點下滿足,才有機會入罪。所以我認為一般人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生活,根本不用想這個問題。」
至於市民在帖文留言、參與討論會否有機會違法?湯家驊:「如果只是八卦說兩句,我當時在哪裏做過甚麼東西,實在看不到他參與會有大問題。當然這條線不是容易畫得那麼清楚,可以避免的,大家都避免。講少一句其實沒有甚麼所謂。」他又說悼念六四並沒有問題,關鍵在悼念有沒有犯罪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