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修例|課程被指欠臨床訓練 學生稱畢業要求足以符合 牙管會反駁說法不準確
【有線新聞】立法會正審議修訂《牙醫註冊條例》,新增畢業生實習一年要求,牙管會重申2019年已通知港大有需要增加學生臨床經驗,亦說學生公開信中對牙管會的要求理解不準確,已去信港大要求與學生會面。
牙管會批評港大牙科課程臨床訓練不足,更曾考慮剔除認可課程,政府因此認為急需加入實習要求。學生星期四發公開信,指學院於去年加入畢業要求,包括杜牙根最少8隻、脫牙最少15隻 剝牙、治療最少50名病人等,認為之後的畢業生已符合牙管會相關要求,牙管會主席在立法會草案委員會反駁這說法並非百分百準確。
牙醫管理委員會主席李健民:「個別程序如果你們在公開信看,絕不是牙管會對課程臨床經驗要求的全部,只是其中一部分,我想公眾人士如果覺得那是我們的要求,也會感到意外。」李健民說2019年已向港大交代有需要增加課程臨床訓練要求
選委會界別陳凱欣:「你的建議有否在6年之後加一年實習呢?或是課程中已做到實習 。」
李健民:「直接答是沒有的,因為這個在操作評審工作時,根據現時牙醫註冊條例操作,實習建議是在2024年這個修訂草案的提議。」他解釋牙管會評審工作以結果為本,尊重牙醫學院課程設計和執行。
李健民:「我們用了最大力量、頻密接觸想這件事做到,反應在學院方面,因為是學院情況,在這裡不評論。」
選委會界別(勞聯)林振昇:「我不理甚麼情況,總之現屆學生,你想一些辦法少於7年,如6年半,也有少少中間落墨方案,回應少少學生訴求。」
政府重申,學生未完成課程開始實習並不適宜及不可行,至於學院可否縮減課程應交由學院決定。李健民說已去信港大希望與學生見面,說得悉見短期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