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議員批條例複雜:難判斷有否「繼續虐待」 勞福局:定義清晰易見
【有線新聞】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正逐條審議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條例要求專業人員發現兒童「已遭受並仍遭受嚴重傷害」必須舉報,議員認為過於複雜。
立法會議員(批發及零售界)邵家輝:「你把判斷能力交回執法人員或司法人員,好過交予言語治療師、中醫師等,他們根本沒有這個能力,他們看到便舉報,既然你想他舉報,便舉報就是這麼簡單,要他判斷會否繼續虐待的話,便會太複雜。」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這個描述正如剛才所說,撇除已經痊癒、很久的傷害,當時無法發現的虐待,所以例如剛才議員所說,一些傷痕或傷勢仍然存在,專業人士認為事情可能仍會發生,他便需要舉報,我認為這是清晰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