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草案明再上立會 政府具體舉例何謂「 嚴重傷害」
【有線新聞】立法會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委員會明日再開會,政府就何謂「 嚴重傷害」具體舉例。
就指明專業人員強制舉報虐兒的條文,政府提出多項修正案,包括建議引入「兩級制」刑罰制度,一經簡易程序定罪,可罰款5萬元;若循公訴程序定罪,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個月。而為回應議員的疑問,當局在有關「 嚴重傷害」附表明確指出舉報門檻由四個項目組成,包括身體虐待、心理虐待、性虐待和疏忽照顧的傷害,例如導致喪失視力或聽覺、內臟損傷、骨折、表面燒傷、精神錯亂或長期心理創傷等。政府亦建議加入新的免責辯護條文,容許指明專業人員向法庭以合理辯解為理由不作出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