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註冊局|新機制下社工若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 註冊局有權決定即時永久「釘牌」
【有線新聞】建議修訂的《社工註冊條例》亦設立新機制,社工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包括危害國安,社工註冊局有權即時將他永久「釘牌」,不會接納書面申述。
現時註冊社工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但未到續期,註冊局無權即時議決是否將有關人士從註冊紀錄冊上除名,今次修例賦權註冊局加快處理。
如果社工犯了可令社工專業聲譽受損及可判監罪行,註冊局有權指示註冊主任將他永久除名,或不超過五年時間內除名,有關社工28日內可提出書面申述。另一情況是如果社工犯了條例附表2的嚴重罪行,包括殺人、強姦、虐兒、危害國家安全,除非註冊局所有時任成員另有決議,否則必須命令將有關社工永久「釘牌」,亦不會接納該社工的書面申述,註銷機制的決定可以向上訴庭上訴。
勞福局局長孫玉菡說有社工在續牌後犯了事,註冊局就不再審視,認為加入機制即時處理更符合大眾利益。勞福局早前批評社工註冊局委任因暴動罪正在法庭受審的社工加入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據了解是指陳虹秀,修例建議明確規定局長刊憲公告日期後,小組成員的委任及撤銷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