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黃振強:曾藉TG頻道眾籌買示威物資 共籌逾30萬買軍火、用作離港
【有線新聞】「屠龍小隊」等多人涉嫌策劃2019年民陣遊行中放炸彈案,已認罪的黃振強說曾透過Telegram頻道眾籌,小隊透過多個銀行帳戶共籌得30多萬元,用以購買軍火和為離開香港作準備。
黃振強繼續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講述整個行動的分工細節。指「屠龍小隊」當時在前線示威者中已有一定聲譽,每次示威前他會指示供應汽油彈的人將汽油彈放到指定位置,再通知成員集合時間和地點,其他隊員不會知道詳情。
至於資金來源,黃振強說「屠龍小隊」一直有接受他人資助,2019年10月他為了小隊長遠發展,決定仿效政治團體發起眾籌,當時他透過被告嚴文謙認識另一女被告劉佩凝,二人11月在Telegram開設新的「育龍」公眾頻道,專門為「屠龍小隊」籌款,主力由劉佩凝營運,透過文宣和示威現場影片呼籲捐款,每次大約3,000至5,000元。
黃振強說主要透過他的個人戶口、馬會投注戶口和專程到泰國開設的銀行帳戶收取款項,由於影片「反應很好」,頻道收到很多私訊,12月時小隊已籌得30多萬,部分用於購買軍火。
黃振強作供指12月時曾在頻道發文,指小隊目標殺死30個警察,當時希望用煽情文字令示威者捐款用作支持「屠龍」之後,帶整個小隊到台灣的「走佬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