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即棄塑膠.懶人包|首階段「走塑」今生效 禁食肆提供即棄膠餐具 外賣膠碗仍可用
【有線新聞】第一階段的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的相關法例今日(22日)起實施,首6個月為適應期。本文為讀者整理一系統首階後的「走塑」措施詳情。
首階段禁食肆提供即棄膠餐具 外賣膠碗仍可用
今日起堂食全面禁止店舖向顧客提供以下即棄膠餐具,包括所有發泡膠餐具,食物容器、杯、蓋、飲管、攪拌棒、刀、叉、匙、碟。外賣及銷售方面,禁止向顧客提供或售賣發泡膠餐具、膠飲管、膠攪拌棒、膠進食用具(即刀、叉、匙)、膠碟
不過,首階段暫未管制外賣用膠杯、膠蓋、膠食物容器(膠碗)。
禁售膠柄棉花棒、雨傘袋 酒店不可免費提供膠樽裝水
第一階段包括禁止銷售和免費供應棉花棒、氣球棒、充氣打氣棒、熒光棒、派對帽、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雨傘袋、食物膠籤、膠牙籤。禁止免費供應宣傳用塑膠包裝紙巾、非醫療用透明即棄膠手套;以及禁止製造、銷售和供應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
同時亦禁止酒店和賓館免費供應即棄洗漱梳妝用品,包括膠柄牙刷、塑膠包裝牙膏、浴帽、剃刀、指甲銼、梳、載於即棄塑膠容器的洗髮露、沐浴露、護髮素、潤膚露和洗手液,以及在房間內免費供應即棄膠樽裝水。
不過,注意禁售的僅限膠柄棉花棒,而木柄或紙柄的棉花棒仍可售賣。另外,酒店雖然不能免費提供即棄膠樽裝水,但旅客如有需要,可以付費購買。
雪糕杯內附膠羹獲豁免
至於以下情況可獲得豁免,包括預先包裝的食品或飲品,例如連接在紙包飲品上的即棄膠飲管、杯麵和雪糕杯內附上的即棄膠進食用具等;醫療原因,即零售和餐飲處所向有醫療需要的顧客(例如病人或殘障人士)提供即棄膠飲管;以及科學研究、實驗或法證科學化驗。
以非塑膠即棄餐具代替
現時市場上較普遍的非塑膠即棄餐具替代品,主要有紙、竹、軟木、植物纖維物料(如木漿、草漿、蔗渣)等。
首6個月為適應期不會執法 集中宣傳教育
環保署表示,新法例實施後,署方會採取循序漸進的執行模式,在6個月的適應期內派員巡視相關業務地點的運作情況,集中宣傳教育,並提供建議和資訊,協助企業符合新法例的規定。環保署建議商戶應盡快在適應期内用完受規管產品的存貨以避免造成浪費,並應盡早預備合適的替代品。
而在適應期內,環保署人員不會對違規業務進行執法。環保署會在適應期初期安排人員主動巡視本港20,000間餐飲食肆及20,000間零售店和酒店賓館,集中宣傳教育工作。在適應期的後期,環保署會安排人員重點針對仍未符合規定的業務地點,向他們再次講解法例要求,並提供建議和資訊。而在適應期過後,環保署仍會採取宣傳教育先行的q模式。如發現有商戶仍未合規,會先了解個別商戶的實際情況及困難,按情況作出適當的宣傳教育、勸喻或警告。針對屢勸不改的業務,視乎實際情況,採取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