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區議員須成立最少一個辦事處 部分裝修中照開門 議員:找舖位、辦手續需時
【有線新聞】新一屆區議會上任三個月,《履職監察制度指引》要求區議員要成立至少一個辦事處,470名區議員全部已達標,有區議員辦事處即使裝修中都決定開門辦公、滿足指引。
西貢區議員(委任)莊雅婷:「傢俬還要一個星期才送到,所以我們用這些臨時桌子首先開始辦公。」區議員上任三個月內要開設辦事處,三月底就是限期,部分區議員辦事處還在裝修,西貢區的莊雅婷是其中之一,她說找舖位、辦手續都花不少時間,三月初才簽好租約。莊雅婷:「我這邊可以很快填寫表格給他,但對方都要時間處理,需要多些時間,不代表他們一直沒服務大家,過去3個月,不論裝修中、未有舖位時都有開設流動服務站。」即使未裝修好,只要能開門就符合指引。莊雅婷:「你上任三個月都未開始服務我,你白拿三個月薪金是在做甚麼?市民角度其實會這樣想,其實所有議員都非常努力盡快投入服務。」
另一邊廂,中西區的施永泰已有辦事處滿足了指引要求,他仍在找舖位想開多一個,因為選區大了。施永泰:「我們其中一個辦事處在上環、在山下,對於半山居民不太方便,當選後已經開始尋覓,有些辦事處面積可能較小,有些合適的,但租金很貴。」他打算與其他區議員合租,分擔租金和人手。施永泰:「你知道辦事處開放時間有一定要求,希望如果同事或我自己外出工作時,最少一至兩位同事留在辦事處內協助有需要進來的居民。」
《指引》要求辦事處每星期至少開40小時,其中4小時要是夜晚、周末及假期,否則可能構成行為失當,可能會被警告、罰款,甚至停職扣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