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搜查|租置屋邨廣源邨公用設施 居民無份用都要夾錢維修 業主轟:公平咩?
房委會租置計劃屋邨的業主需要承擔維修責任,但當年的公屋設計,不少設施是開放給公眾使用,業主應否承擔這些設施開支不時引起爭議。以沙田廣源邨為例,一個遠離屋邨約十分鐘路程的藍球場,居民甚少使用,但卻要承擔有關責任,質疑安排不公平,希望房委會可接手管理。
廣源邨早在2001年納入租置計劃,但不少業主不清楚他們需要負擔的維修責任。廣源邨法團主席李賢珍指出,當中存在不合理安排,她以屋邨街市和停車場為例,「這座停車場及街市,已給領展,但偏偏頂層維修,還要居民夾錢處理。」
李賢珍又表示,距離屋邨約10分鐘路程的籃球場,居民用不到,反而鄰近的海關宿舍、康林苑、廣林苑,對籃球場需求更大,「這個球場與我們無關,距離這麼遠,與我們無關,你要交給我們廣源邨負責?」
籃球場疫情前是開放的,但已用到損壞,有不少地方需要維修,例如有地下鋼筋都露出來、有些連伸縮縫都沒有,打波時易造成受傷。疫情期間,籃球場上鎖,復常後雖然重新開放,但只借給康文署太極班或志願團體使用,其餘時間就繼續封閉。李賢珍說:「無理由將政府的社會責任搬到我們廣源邨的居民身上,他們交管理費的費用,還要用來照顧這裡,但是我們的居民又不知道,問何解開支會這麼多?」
沙田法團聯席秘書長祝慶台指出,業主對需要承擔用不到公用設施,感到不公平,希望房署可承擔責任。「當時是政府興建的物業,是政府的康樂場地,現在將這些康樂場地交予私人管理,房署是否應該主動承擔一些角色?我們建議房署可以承擔維修保養費用。」
就廣源邨籃球場的管理權及維修責任,有業主曾經問過房委會可否收回管理,但當時房委會以書面回覆,指大廈公契列明公用地方是由法團負責管理,回收籃球場管理權需要更改公契,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必須獲得屋苑100%業主同意才可以修改,因此房委會認為收回籃球場管理權的建議實在難於實行。
廣源邨面對的問題,可算是全港租置屋邨管理問題的冰山一角。沙田區議員朱煥釗指租置計劃引伸不少維修管理問題,「本身租置屋邨並非整個屋苑單位都出售,有部分住戶是租用的,有部分住戶是買的,很多時他們樓上、樓下,是租用或者買的情況下,就會產生矛盾。可能樓上漏水到樓下單位,究竟這個維修保養管理方面,究竟應該由誰負責?」相關的問題,《一線搜查》下一集將繼續探討。
《一線搜查》HOY TV77台
播出日期:逢星期一至五
播出時間:20:00-20:30
78台 22:3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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