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鄭子豪、廖子文刑期上訴得直 當庭釋放 有線新聞 2024年03月19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12港人案兩名被告鄭子豪、廖子文刑期上訴得直,當庭釋放。 前年7月,兩人就潛逃案被原審法官判囚10個月,翌日再就2019年一宗爆炸品案分別判囚28及27個月,當時法官下令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31個月,但懲教署其後通知法院兩人判刑前已服完潛逃案刑期,無法同期執行,令實際刑期多出半年。律政司認為重新服刑並無不公,但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原意是將部分刑期同期執行,裁定他們得直,在另外服刑約20個月後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