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曾鈺成稱部分條文有微調空間 包括「煽動意圖」、「國家安全」等定義
【有線新聞】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認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部分條文仍有微調空間。
曾鈺成在《明報》撰文,提及草案指的「煽動意圖」,包括「意圖引起特區不同階層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政府向立法會議員解釋時強調不是針對個人和個人之間的憎恨或敵意,曾鈺成認為英文版條文意思清晰,但中文版仍有改進空間。至於「國家安全」,草案採用了內地國安法定義,包含人民福祉、重大利益,但香港法律不宜為全國性法律用語作釋義,若日後審訊時要為定義解釋,或要涉及特別程序,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的定義亦需要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