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有議員關注煽動意圖罪 林定國舉例反水貨行動:以侮辱性言語挑起憎恨
【有線新聞】消息指行會下午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廿三條立法,而立法會23條立法工作小組早上開會討論公眾諮詢的意見,政府稱會考慮就國家秘密相關罪行加入公眾利益作免責辯護。有議員關注傳媒誤墮法網,政府指公眾利益不是取決於主觀感覺,條文會列明客觀條件。
23條立法諮詢結束一星期,政府整合意見後交立法會。繼司法及保安聯席會議後,23條工作小組委員會亦開會。對政府考慮加入公眾利益作為國家秘密相關罪行的免責辯護,有議員關注傳媒可能誤墮法網。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傳媒)透露時可能在公眾利益方面,是真心誠意地認為是公眾利益要說出來,但其後發現信息未必真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門檻要高,第二、符合的條件要寫得很清楚,所謂公眾利益不是取決於不論傳媒或其他朋友的主觀感覺。你不能主觀感覺認為是公眾利益就洩露國家機密,這當然不行。」
港島東(工聯會)吳秋北:「想不明白為何政府會考慮用公眾利益作辯護,國家機密就是最大公眾利益。」林定國:「有些涉及到很大量市民的生命安危或政府內部運作很重大的問題,可能會傷害很多人的性命或大家很重要的福祉,這極端情況下可能要保留可能性。」
有議員關注煽動意圖相關罪行的細節。九龍中(A4聯盟)楊永杰:「可涵蓋意圖引起香港特區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司長可否清晰解釋條文的意思及目的?」林定國:「數年前大家記得在新界區有很多自由行朋友來,有些人認為對香港市民造成滋擾。他們的反應不是理性討論如何解決問題,而是對內地來的朋友用很侮辱性的言語形容他們,就是針對內地來港的旅客。我們說的是針對某一類有客觀條件界定的群體,挑起大家之間的憎恨。」
小組主席廖長江關注「境外勢力」的定義,當局指參考了澳洲、新加坡的法例,定義會涵蓋外國政府、政治團體以及他們可實際控制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