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香港互認民商案判決生效 林定國:提升香港國際法律地位
【有線新聞】內地與香港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安排,即日生效。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相關研討會稱,安排能提升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中心的地位。
林定國:「內地和世界其他司法管轄區沒有類似的機制,司法管轄區中,特別是普通法管轄區,與內地沒有類似的安排判決債權人尋求認可執行內地判決,根據普通法原則。另一安排獨特的原因,安排涵蓋不同領域的判決,涵蓋的領域包括合約侵權糾紛,更重要的是特定種類的知識產權爭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在研討會說,最高人民法院已發布司法解釋,標誌內地和香港民商事判決互認機制落地,充份彰顯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
楊萬明:「新機制是新時代建設、一國兩制的新約章,我們參考國際協作司法互認的執行範圍,也將知識產權等國際公約明確排除的判決類型,也涵蓋在我們的新機制中,實現了一國之內最大範圍的互認執行。我們期待兩地司法法律以新機制為新起點,繼續伺機而上、努力前行,不斷推進司法法律規則先進的新發展,不斷深化一國之內更緊密、更包容,更互信的司法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