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頻道資助違國安 鄧炳強:明知仍捐款或違法 服刑人上電視表悔意「非常崇高」
【有線新聞】警方國安處拘捕4人,指他們涉嫌透過訂閱頻道資助許智峯和羅冠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明知對方犯了國安法仍捐款就可能犯法,界線很清晰;他又再次譴責被通緝人士,形容他們是「過街老鼠」。
國安處星期四公布拘捕行動後,外界關注「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的定罪界線,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任何資助他人繼續從事危害國安的行為,就要負刑責,「界線很清楚、絕不含糊,若你知道某個人犯了或涉嫌犯了危害國安的罪行,你明知還捐款給他們繼續做這些行為,你就可能是犯法。」
警方國安處通緝多五名海外港人,鄧炳強重申是基於證據和檢控政策,批評外國抹黑警方行動,又強調潛逃的人無論經過多少年都是通緝犯,「他們以為走去外國就不用接受法律責任,甚至有一兩人覺得自己持外國護照,你能拿我怎麼辦?我想告訴大家,國安法具有域外效力,無論你在哪裏犯了國安法,無論等了多久你都是通緝犯。你就像「『過街老鼠』一樣,永遠不能見光,也令家人蒙受不好的情況,令他們面目無光。
他拒絕透露周庭的保釋條件是由周庭抑或警方提出,但批評對方棄保是利用了執法部門的善心、出賣誠信,應該感到羞恥。他又提到在反修例事件干犯暴動罪或港區國安法的服刑人士,上電視節目受訪表達悔意是「非常崇高的分享」,若被說成是「不好的事」,是對他們真心悔改的一種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