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選|公務員事務局:部門需彈性安排、定投票時間表接更 工會:做法以往未見
【有線新聞】政府向部門主管發信,要求他們彈性容許員工離開工作崗位投票,當局指是為了讓管理層早作安排,在區選當天讓當值公務員投票,同時不影響公共服務。
公務員事務局向康文署等部門主管發函,通知他們必須容許投票日上班的同事離開工作崗位投票,包括容許他們投票後才返回公司,或提早離開公司,同事可以申報車費,包括公司來往票站的費用。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這個這麼優惠的做法以往我們是不見的,是今年叫做特別一點。以往即使你返輪班也好,因為投票時間是由早上七時多開始,你已經可以投票,到晚上十時多。」
信件又提及主管人員需要在投票日的三日前、即星期四,將定好的員工投票時間表提交至行政主任。梁籌庭:「如果你說A、B、C君三位,其中C君說不出去投票,當然如果政府要檢查,一定檢查到C君沒有出去投票。正面來看,我們認為政府安排同事代替出去投票的同事的空缺,大家不想因為同事離開工作崗位而影響市民的服務質素。如果不是從正面看,就是監察員工有沒有去投票。」
公務員總工會主席馮傳宗說公務員外出一向都要上報,認為是正常做法。馮傳宗:「很坦白說、不要說選舉,如果從市民角度,公務員可以隨意外出而不需要做缺勤記錄,或外出記錄的話,我相信沒有一個市民會同意,因為始終我們是公職人員,我們其實是公僕,也是出政府薪金,所以這段期間真的外出,有正常記錄我認為不會構成任何問題。」他又說未收到有公務員向工會反映對投票有壓力,認為投票是公民責任,公務員應以身作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