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年慈雲山斬傷「黃店」老闆娘 求情指曾遭欺凌、性侵 判無限期醫院令
【有線新聞】一名男子去年在慈雲山持刀斬人,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20歲被告馮志達去年8月在慈雲山用刀斬傷「黃店」老闆娘後被捕,辯方求情指,被告曾經遭受欺凌及性侵,當時他認為中國受美國欺凌,而「黃絲」受美國操縱,因此將自身經歷和社會事件「連成一線」,將「黃絲」視為欺凌者,最終犯案。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有非常高的暴力傾向及偏執型人格障礙,形容他是一名「危險人物」,就管有武器罪判監4個月,並採納醫生建議,判處無限期醫院令,由於被告已還柙多時,可直接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