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控辯就英國樞密院案例陳詞 官:待譚得志案上訴結果再裁決
【有線新聞】立場新聞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原定今日裁決,控辯雙方就英國樞密院一宗煽動罪案例再陳詞。法官決定待譚得志煽動文字案上訴有結果後再開庭處理。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到區域法院應訊。英國樞密院最近裁定,煽動暴力或動亂意圖是定罪的隱含必要條件,控辯雙方補充陳詞。律政司說樞密院判詞所指的意圖是針對煽動物品、並非人,亦沒有做憲法分析,不適用於香港情況。又說在港區國安法有控罪不需要證明要煽動暴力,國安法罰則較煽動罪嚴重得多,都不用證明煽動暴力,為何煽動罪要呢?但如果法庭跟隨樞密院案例,她說立場新聞發布的17篇文章有犯罪意圖。
辯方反駁即使煽動暴力意圖是針對文字,最終都只用文字來判斷人的意圖。又說樞密院判詞依據殖民地法律,跟本港殖民地時代的煽動法互通,反指控方引用的1952年大公報煽動案判詞,說毋須證明被告有煽動意圖是不合事宜。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煽動文字案上訴,亦有引用英國樞密院判詞。法官決定等待上訴庭裁決,在30日內再處理本案,認為這樣做較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