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理大衝突 佐敦十人被控參與暴動 其中兩人認罪還柙、押後判刑 i-cable 2022年02月28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2019年理大衝突,10人被控在佐敦一帶參與暴動,其中兩人認罪、押後判刑。 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案情指2019年11月18日理大衝突期間,大批人在佐敦一帶堵路,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有人投擲汽油彈及掟磚,10人被控參與暴動。其中兩名被告,18歲的黃銘昊及23歲區海峰認罪,法官練錦鴻決定將他們還柙,索取背景報告、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4月12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