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婦滾水淥家暴夫 爭執間利刀刺殺判囚13年 自辯無意殺人:只想對方嘗嘗她的痛
【有線新聞】台南去年6月發生一宗殺人案,女事主報稱因不堪家暴,清晨趁丈夫熟睡時用熱水潑向他,丈夫痛醒起來追打她,二人扭打期間女事主拿水果刀刺入丈夫胸腹,對方最終重傷不治。女子庭上自辯無意殺人,但法庭依殺人罪判處她13年有期徒刑。
遭家暴4日後報復 潑熱水致多處二級燙傷
據32歲的王姓女事主供述,陳姓丈夫在2022年6月12日對她施暴,懷恨在心的她於同月16日清晨,用熱水壺向熟睡中的丈夫臉部、身體潑灑大量熱水。陳男被燙醒起身追打王女,打力拉扯其頭髮。二人扭打期間,王女倒臥在房内置物箱旁,見箱上有水果刀便拿起朝對方胸腹部狠刺。陳男被刺後跑到露台呼救,又自行將刀拔出,鄰居見狀報案,警方趕到現場隨即將陳男送醫,並逮捕王女。
陳男送院後證實臉部、左手與左背部多處燙傷,兩成身體面積屬二級燙傷,並出現橫紋肌溶解症;中刀導致他左右側血胸、氣胸及大量出血,同日上午不治身亡。
結婚3年感情不睦 「丈夫生前造成極大痛苦」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32歲的王姓女子與從事按摩業的39歲陳姓男子於2019年結婚,並育有1名2歲的兒子;夫妻平時感情不睦,王女稱長期遭丈夫家暴,兩人之前亦曾因爭吵報警處理,但未申請保護令。王女於去年5月9日診斷出罹患適應障礙症,疑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但法院指難以認定長期受家暴導致,今年10月18日依殺人罪判王女13年有期徒刑。
王女聞判後明言一定會提上訴,又辯指丈夫生前對她造成極大的痛苦,當時只是要傷害丈夫,「讓對方嘗嘗加諸在她身上的痛苦」,沒想故意殺害他,只是家中沒錢裝監視器,所以無法保留證據。二人的兩歲兒子當時在隔壁睡房,未目睹案發經過,但聽到父親慘叫聲,案發後法院將監護權判給陳男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