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團體未獲撥款購防疫物資 當局稱審批時須考慮資源重疊
【有線新聞】有區議員說,自從政府收回撥款權後,地區團體未能申請撥款買防疫物資。當局說,已經有團體在多區分派物資,審批申請時須考慮有沒有資源重疊。
民政事務總署說,一般要求申請團體在活動前最少四星期遞交全部所需文件。灣仔民政事務處上周四收到相關申請,正在處理,而現時各區民政事務處及全港抗疫連線已在多區派發防疫物資,審批時須考慮會否資源重疊以及會否影響市面防疫物資供應。
當局又說,灣仔民政處去年底至今,批出七項社區參與計劃撥款項目,涉及超過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