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拒批《願榮光》禁制令 指不信納有真正功用、憂致寒蟬效應 教育更有效
【有線新聞】政府申請禁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高等法院拒絕批出禁制令,說現行刑事罪行已可懲處分裂國家等非法行為,又承認可能會造成寒蟬效應,但如果不是因為禁制令與《國安法》有衝突,基於國家安全都會批准。
政府申請禁止發布《願榮光歸香港》的四項非法行為,包括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意圖侮辱國歌等,認為禁制令與現行法律相輔相承,並非全面禁止這首歌。
高等法院頒布判詞說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是國安法、國歌法已經是對執法機關廣泛有力的支持,毫無疑問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已回復平靜,認為協助刑事法律的禁制令要有必要、有功用去達到有關目的,考慮到現行刑事罪行已可懲處政府申請禁止的行為,不信納禁制令會有真正功用。當違反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時,涉及證明相關刑事罪行,法庭程序不會更容易。
又質疑禁制令與國安法有衝突,舉例分裂國家罪可判終身監禁,由民事法庭去處理嚴重的刑事罪行未必適合,不接納律政司一方說有權選取最有利國家安全的檢控方式,亦未能釋除一罪兩審的疑慮。
判詞不信納禁制令可協助執法,拒絕批出禁制令,認為更有用的方法是教育,又提到遺憾地有很多不正確的報道,指禁制令是禁止願榮光這首歌,反映法庭文件不容易理解。
法庭認同批出禁制令可能會產生寒蟬效應,動機清白的人可能會因為害怕違反禁制令,而不參加涉及歌曲的正當活動。但強調如果不是因為禁制令與刑事罪行有衝突,即使產生寒蟬效應,基於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亦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