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關係法》下月實施 王毅:為大國外交提供堅強法制保障
【有線新聞】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對外關係法》,並在下月起實施。中共中央外事辦主任王毅發文指,制定該法是以法律形式,貫徹落實習近平外交思想重大成果,為大國外交提供堅強法制保障。
人大常委會周三通過《對外關係法》,並由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下月1日起實施。
中共中央外事辦主任王毅周四在《人民日報》撰文,表明制定該法是以法律形式,貫徹和落實習近平外交思想重大成果;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部集中闡述中國對外工作大政方針、原則立場和制度體系,並對中國發展對外關係,作出總體規定的基礎性涉外法律;是中國涉外法治體系建設重要里程碑,有效加強黨中央對對外工作集中統一領導,也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迫切需要。
王毅認為,《對外關係法》針對外國干涉、制裁、破壞等行徑,明確反制和限制性法律規定,有利發揮防範、警示和震懾作用,為中國依法行使反制裁、反干涉的正當權利,提供法律依據,並有利於以法治方式手段,堅定有效維護國家利益。
另外,新修訂的《反間諜法》同樣將在下月1日實施。有輿論認為在華的外國人,以後查找中方資料或出現困難,相關採訪工作亦可能受限制。
外交部回應指,任何國家都有權通過國內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中國將一如既往堅持法治原則,依法規執法和保護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重申只要依法依規合法合規,中方始終歡迎,各國媒體和記者在華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