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申令禁《願榮光》 法庭文件放三政府網站 市民可6.21前抗辯、提書面反對理由
【有線新聞】律政司把申請禁止發布《願榮光歸香港》的法庭文件上載到政府網站,市民如欲提出抗辯,可於本月21日前提交個人資料及繳付行政費,按程序於七日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
政府申請禁制令,禁止四項與《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非法行為。在星期一的指引聆訊後,律政司根據高等法院的命令將申請禁制令的傳訊令狀、臨時禁制令傳票及法庭命令分別上載到特區政府、律政司及警務處的網站,公眾可透過網址或掃描二維碼下載文件。如果有人提出抗辯,可於本月21日或之前到灣仔分區警署報案室,提供指明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地址、聯絡電話、身份證號碼及繳付行政費用後,於接受案件送達的文件副本七天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訟費容後判定。高等法院下月21日會再開庭處理臨時禁制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