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信貸資料庫涉收錢予財務公司查閱借貸人資料 私隱公署令三個月內糾正
【有線新聞】本港其中一間主要的個人信貸資料庫「TE」,在未經事主同意下容許財務公司查閱信貸資料,違反私隱條例,私隱專員公署要求糾正,又關注TE不受任何行業法規監管。
TE信貸資料庫由軟媒科技營運,載有18萬市民的信貸資料,約680間財務公司會使用查閱。私隱專員公署接獲市民投訴,說自己在TE的信貸資料在未經他同意及不知情下被八間財務公司查閱,其中一間更在七日內三度查閱他的資料。公署調查發現軟媒科技與財務公司協議,只要繳付2元就可以五天內無限次查閱同一借款人的信貸資料,軟媒科技不會審查財務公司有否取得當事人同意及授權,其中一間財務公司職員甚至在離職後擅自查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TE信貸資料庫的)營運及管理並不受任何行業守則規管,不受金融行業相關法例規管,例如《放債人條例》或者持牌放債人的守則,這些規管都沒有,情況並不理想。如果市民到財務公司借過一次錢,會否想到自己的資料可以被逾680間財務公司,幾乎無限制地查閱?」
公署又發現軟媒科技逾期保留約5萬宗已完成還款超過5年的信貸紀錄,違反私隱條例,軟媒科技說TE沒有儲存借款人的個人資料,身份證號碼亦以代碼形式儲存。鍾麗玲:「我不同意這說法或看法,這代碼事實上是軟媒科技為了作業需要,編配予一名借款人的標識,我覺得這個代碼仍可確實識別到借款人的身份。」
公署已向軟媒科技發出執行通知,包括要求刪除逾期信貸資料,並在財務公司查閱前核實當事人的授權書,如果三個月內未有遵從可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公署說未來會考慮加強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