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事件|公開悼念或點燃蠟燭會否違法? 李家超:須符香港法例
【有線新聞】星期日六四事件34周年,行政長官李家超被問到會否驅趕到維園點蠟燭的市民,他說個人行為如果違法,警方會果斷執法。至於公開和平悼念是否合乎國安法,他則說要由市民自行審視犯罪元素。
六四維園燭光晚會過去三年停辦。李家超在行會前被問到市民若果於34周年當日到維園點蠟燭,當局會容許抑或驅趕。李家超:「至於六四事件,特區政府多次強調任何公眾活動或個人行為都要符合香港法例,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行為負責。如果警方發現某人行為不符合法律、會果斷執法。(記者:你能否給香港人明確答案,星期日和平、個人地公開悼念六四是否合法?)他們可看看(國安法)各類罪行的元素,那在法例都寫得很清楚。」
翻查資料,警方2020年以疫情為由,首次禁止支聯會在維園舉辦六四晚會,不過仍有人前往悼念黎智英、李卓人、鄒幸彤等8人,事後因非法集結相關罪行判監。港區國安法之後實施。前年和去年警方同樣以疫情為由反對舉行晚會、並封閉維園。
而今年就有同鄉社團租用了維園場地舉辦嘉年華。
據了解,警方當日會在銅鑼灣、政府總部和中聯辦等地點高姿態巡邏,也正與嘉年華主辦方商討當日警方布防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