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稱要喚醒港人抗爭意識 六人認策劃警總、港鐵等放炸彈 本月25日判刑
【有線新聞】「光城者」六名成員承認策劃在法院及港鐵等公共設施放炸彈,庭上披露行動詳情,包括計劃透過炸彈襲擊令社運提升到革命層次,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
六名被告17至21歲,在高等法院答辯,其中19歲主腦何裕泓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其餘五人承認交替的串謀爆炸危害他人罪。案情指何裕泓前年2月在一個聚會說要做一件大事,喚醒香港人的抗爭意識,找人參與炸彈計劃,其後另一名主腦張昊揚在商場廁所放低了四萬元給何裕泓買炸藥原料。何裕泓與其他成員
在旺角一間賓館製造烈性炸藥,又勘察觀塘法院及屯門法院,計劃前年7月在該處用電話引爆炸彈,如果不成功會安排成員親身到場引爆。何裕泓期間提過「做大事一定會有人犧牲,污糟嘢總要有人做」,如果成功會以組織名「浮城」承認責任。
警方在計劃實施前拘捕他們,在主腦何裕泓的記事簿找到更多計劃,包括在過海隧道、政府大樓、交通工具及警總等放炸彈,考慮在十一國慶期間實施迫使21年的北京冬季奧運會延期或取消,目標將社運提升至革命層面,破壞香港穩定,促進中共與各方的矛盾。法官李運騰為其中三名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押後本月25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