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林定國稱區議會非必須設立 不具政治權力 提反對意見是否違職權:按情況判斷
【有線新聞】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區議會不是必須設立,不能行使任何政治權力,被問到未來區議員提出反對意見,會否視為違反職權,他說會按實際情況判斷。
區議會制度將會大改,林定國說從法律角度去看是回歸《基本法》第97條初心。林定國:「特區可以設立非政權性地區組織,這包含兩個重要元素,第一,設立區域組織是可以做的事,但並不是必須做的事。第二,更重要的是強調這區域組織的性質是非政權性的組織。換言之,區域組織並不擁有亦不能行使任何政治權力,舉例跟我們所熟悉的立法會是截然不同的事情。」
改革方案引入區議員履職監察機制會制定區議員的「負面行為」清單,提出反對意見是否違反職權,林定國說假設性問題很難答。林定國:「我們任何意見都歡迎和接受,當然會期望是建設性意見,至於具體上有甚麼情況會違反將會制訂的規則,大家要有耐性,看看實際的規則是甚麼,一定要按實際情況判斷。」他說希望區議會重組後,充分發揮諮詢角色